宝山区行政复议局召开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部署会 (2023-12-27)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平稳过渡新旧法衔接,确保工作不断、节奏不乱。近期,宝山区行政复议局对标新《行政复议法》的新内容、新要求,对照各行政单位的权责清单,对各行政单位贯彻落实新法各项工作机制情况进行初步调研摸底。
12月26日区行政复议局召开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部署会,聚焦研讨新《行政复议法》相关条文落实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7家行政机关涉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许可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复议局向与会单位传达新《行政复议法》主要变化以及在行政行为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要点、难点及机制建设问题。与会单位分别交流对于互联网行政复议渠道告知、救济途径告知、转送机制建设等落实情况,并就机制建设中遇到疑问提出看法,复议局就共性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解答。
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湘莲参加会议并部署工作,她要求各行政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自我纠错的主体作用,更有力的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组织好新法的全面学习宣传,特别是加强对一线办案人员的学习培训,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能力。积极应对新法中的新任务,要提前研判新法实施中出现的现实问题,梳理新旧法衔接问题,建立转办、沟通机制,确保新法实施平稳落地。
下一步,区复议局将进一步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机制,对需要进一步共同推进、达成共识的领域,建立长效机制,以案前沟通会、定期座谈会、个案研讨会等形式,推动本区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高效运行,为新《行政复议法》的落地实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