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05-27)

上海市司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上海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第十一届市委历次会议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全面推进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大力推进“互联网 监管”工作。全面梳理市、区司法局行政权责,明确市局权责清单中行政权力 336 项,行政责任4446项,区局权责清单中行政权力167项,行政责任2128项。落实国务院、本市“互联网 监管”工作部署要求,对局系统内部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进行认领、梳理和确认,持续推动监管平台建设。二是全面提升办事便捷度。市司法局各接入事项办理时限已由法律规定的3115个工作日减为承诺的1557个工作日,减时限比例为50%;办事所需提交材料数量由622份减为212份,减材料比例为66%,实现双减半目标。三是全力实现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市司法局18类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其中17类事项均在本市“统一受理平台”进行办理。新增232个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事项总数居全市第一。法律援助和公证类共28个事项实现全市通办。开展电子证照归集,共归集律师执业证34490份,律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证许可证1936份、行政审批决定书(法律援助)23321份;同时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工作,实现市级实体窗口电子证照调取免交。四是全力优化窗口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建立以办事体验为导向的网上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实现服务事项评价全覆盖,完成线下窗口二维码评价张贴工作,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好差评”工作。年度“好差评”工作反馈情况良好。五是积极做好证明事项相关工作。组织完成本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全市21项试点证明事项及司法部试点证明事项全部落地实施,已有2500件政务服务事项按试点要求实施。组织全市35家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开展证明事项清单公布工作。

(二)全面加强本市行政立法和局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统筹推进地方立法各项工作。重点围绕“五个中心”建设、 “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城市安全运行、城市精细化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保障民生等领域推进立法工作。2019年,召开13次法制审核会议,对本市29件法规规章草案进行审核。其中,《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等11部法规草案和《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11部规章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推进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梳理出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287件,形成市政府规章清理评估报告。二是加强局制度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加强法制审核,确保各类文件与国家法制相统一、与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工作相适应。对市司法局制度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共梳理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现行有效的内部工作制度68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水平。

(三)积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市司法局起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同时,在年内启动了《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调研工作,将其列入2020年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制定出台《市司法局系统重大决策程序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局系统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法制审核,推进依法科学决策。

(四)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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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六)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开展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市司法局起草《上海市外聘法律顾问选聘方案》并经市领导同意后发布选聘公告。年内基本完成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报名工作,同时根据选聘方案确定选聘工作小组组成人员,保障选聘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调研全市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赴市委办公厅、民革上海市委、市经信委、松江区司法局等地调研外聘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建立本市外聘法律顾问专家人才数据库。结合市委依法治市办2019年工作要点,通过前期调研,建立了上海市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专家人才数据库,为全市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及规范管理搭建平台。

(七)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八)持续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委会议审议通过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联合法制日报社共同主办“法治山阳”探索与实践研讨会,积极打造“法治山阳”基层法治建设样板,山阳镇宝华海湾城小区治理法治化项目入选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开展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对入选案例开展广泛宣传。组织修订完善“法治城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3项评估体系,完成全市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二是推进建设司法所标准化2.0版。全市220个司法所建成标准化司法所,标准化达标率99%,修订《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运行管理与工作规范》,深入开展司法所辅助人员队伍建设调研,研究提出一系列举措,全市司法所硬件建设再上新台阶,队伍建设显著加强,司法所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凸显。

(九)全面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是行政复议平稳有序推进。完成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换届,积极研究浦东新区扩大相对集中复议权方案,做好市司法局复议职能分设,修订市政府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则,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市、区两级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组织召开全市调解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本市调解组织发展的若干意见》等4份重要调解改革文件,推出系列全国首创举措,对接启动“法院 司法局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立市、区两级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三是建立“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全年共接入“110”非警务警情16.6万件,处置反馈16.5万件,反馈率为99.7%。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31.4万件,调解成功30.6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7.3%,调解在维护安全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更加凸显。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对照市政府要求,“一网通办”接入事项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深化法律服务行业改革创新领域,放管服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制度性文件制定管理方面:文件质量参差不齐,合法性审核不严,对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不够主动、及时。

(三)行政执法工作方面:“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执法信息公示不够及时准确,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待进一步推进。免罚清单适用领域不够广泛,有待拓展。

(四)权力制约监督方面:一是在行政应诉工作方面,领导干部和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还需加强,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战能力。二是在政务公开工作上,政务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力度不够,上海法网服务内容尚未覆盖全部法律服务事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业务衔接不足。

三、关于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2019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加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

扩大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范围,由原19家扩大至35家,不断加大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按照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开展本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并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本市3个区和2个单项参加全国创评。

(二)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学习贯彻

2019年,召开局党委会、办公会共计44次,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文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中重大问题等进行学习传达或者研究解决,持续推进全市和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局系统各级班子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00余场。

(三)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年终述职报告

局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就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专门报告,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实施文件中法治建设述职规定落实到位。

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聚焦“统筹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体制机制。加强法治调研和督察落实。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力度。加强自贸区特别是临港新片区法治保障。加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保障。

(二)聚焦“基本建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功能。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三)聚焦“社会治理”,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深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

(四)聚焦“落实落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力度。全民落实律师制度改革任务。深化公证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司法鉴定管理。持续推动仲裁工作创新突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水平。全力打响上海法律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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