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2020年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sh.gov.cn)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义,请联系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地址:小木桥路470号),联系电话:53899700、2402900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海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司法部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聚焦社会公众关切,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优化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规范,为推动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 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今年新增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累计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
1、紧扣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落实政务公开
(1)多途径发力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大局。出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法治保障意见,配套出台12份政策保障文件、9份行业指引、9份法律指引和指导意见。发布系列法治宣传海报、短视频、法律提醒短信,开通“12348”疫情防控法律咨询专线专栏等,积极营造依法抗疫的良好氛围。
(2)推动全市各区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协调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制定、修订19个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并在上海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公布本市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3)全面推进上海“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进一网、能通办”。局系统内18类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接入“一网通办”平台,256项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法律援助和公证类共计250个事项实现全市通办,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业务率先纳入全市“一网统管”,融入超大城市治理格局。
(4)全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发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指标,开展第三方满意度测评。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全面融合,完成上海法网三期改版,制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体系》,推进12348热线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对接,形成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架构。
(5)深化法律服务行业改革创新。出台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申办指引、上海律师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纲要,扩大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推动上海律师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出台实施本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三年规划,优化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司法鉴定服务等。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律师、公证、司法鉴定3个法律服务领域6类信息主体全覆盖信用评估。
2、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1)立足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优质法律服务。2020年,12348上海法网服务1006782人次。其中,热线接听数为817238人次,热线满意率98.69%;网络咨询接答数110665人次,网络咨询满意率97.91%;实体窗口共接待咨询办事群众78879人次。组建专业团队,开通12348涉疫情法律咨询“绿色通道”。根据12348热线各号段实际服务情况和市民需求,对热线号段进行调整,增设服务小微企业、服务特殊人群及进博法律服务专线。
(2)加快行政审批速度,提升老百姓办事的便捷度。本年度我局公共法律服务处中心共办理行政审批12176件。负责的律师类行政审批11687件(其中律师类10582件,律所类1039件,外国所66件),公证类行政审批37件,司法鉴定类行政审批452件,中心共接待群众 29829人次。
(3)持续推进完成“一网通办”重点工作任务。今年新增人民调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查询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等37个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事项总数保持全市前列。全面落实“双减半”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办事环节,减少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完成系统改造和触摸评价设备配备,市、区法律服务窗口均已实现“好差评”动态二维码接入并实时更新。除法律援助审批事项及部分外国律师事务所审批事项外,均提供“全程网办”能力,“零跑动”事项比例由原先的0%提升到90%。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累计18557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累计10703件,行政处罚决定7件。
(4)完成法律服务保障第三届进博会各项工作。发布《上海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保障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服务团队、完善服务模式、强化线上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发布《律师解读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读本》《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百问百答》,拍摄进博法律服务宣传片,完成第三届进博会法律服务保障各项任务。
(5)保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顺利完成。发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政策咨询问答》,24小时提供网上咨询和电话询问。向社会公众发布疫情防控告知书等相关提示文章26篇、手机短信6条,开通上海法考咨询专线,向报名人员及时互动群发短信共计208000条,保障考务工作顺利开展。
(6)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今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总数46200件,同比下降6.69%。刑案总数41066件,同比上升1.25%。民案总数5134件,同比下降42.68%。接待咨询90900人次,同比下降36.47%。12348热线接答法律咨询313822人次。
(7)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全年共承办建议、提案、议案129件,同比增长15.2%。市司法局积极采纳代表建议,牵头起草《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草案)》,该办法已于2020年11月3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通过立法保护医护人员权益,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法治保障工作。
(8)在“上海政府采购”平台上主动公开招标项目、中标结果以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确保采购信息、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公正、透明、公开。2020年总计公开集中采购项目17个,金额9226.592万元。
3、加大宣传,全方位展示司法行政工作
(1)聚焦工作重点,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围绕免罚清单扩围、社区矫正法实施、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施行、民法典宣讲、法考、进博法律服务、仲裁高峰论坛、宪法宣传月等中心任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及集体采访活动共21场(次)。成功举办第32届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围绕《民法典》出台,全面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组建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针对不同群体分层分类宣讲。围绕“优化上海市营商环境”、“进博会”、“第三届政府开放日”等,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提供百问百答、在线咨询、云展览、云游戏等多种新型宣传方式,让市民群众更加便捷地了解上海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
(2)继续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协调,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政风行风热线》先后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垃圾分类、司法鉴定条例等社会热度高、反映我局重点工作举措的新闻节目,《法治特勤组》完成节目名称变更及改版并推出律师说专栏,《12348法律服务在你身边》广播节目优化了节目策划方案,不断提升媒体宣传质量和效果。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系统在媒体刊发报道总数超过550篇次,其中传统媒体刊发量120余篇次,司法部转发推送信息90余条。上海发布、学习强国、上海长安网等发布我局相关信息6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8件,已答复113件,5件结转下一年继续办理。其中,当面申请6件,网络申请96件,信函申请16件。从申请信息内容看,29.67%涉及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资质信息,14.41%涉及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信息,11.02%涉及行政复议信息,8.47%涉及公证处及公证员信息,其余涉及仲裁、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事项。
113件已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和部分公开”的74件,占总数的62.71%,主要涉及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审批等信息;其他情况44件,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2件,占10.17%,“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4件,占3.39%,,“重复申请”2件,占1.69%,“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4件,占3.39%,“过程性信息”2件,占1.69%,“内部信息”1件,占0.85%,“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6件,占5.09%,“属于国家秘密”2件,占1.69%,“其他处理”6件,占5.08%。
2020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含上一年度结转1件),其中维持1件,纠正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3件,维持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编制并发布《上海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上海市司法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负责制,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履行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加速上海司法行政网站改版及新媒体平台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在门户网站“上海司法行政”设置“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等五大栏目,全面反映政务公开工作。以上海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微博,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充分运用各业务条线和各区局新媒体力量资源,全面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新媒体矩阵建设,努力形成功能互补、覆盖广泛、传播有效的宣传格局。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16836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依次是:领导信息、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
微信公众号原创栏目“问了12348律师”结合社会热点进行普法,受到粉丝喜爱和好评;公号新设“竞答”专栏,围绕“民法典”“学四史”“训词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等专题开展10期竞答活动,系统内外共55万人次参与;策划公号三周年宣传活动,持续打造公众号吉祥物“沪小司”,推出系列漫画形象表情包,拍摄系列短视频,有效增加了公众号的辨识度和亲和力。截止目前,公号发稿量3204篇,推送总字数达740万,总点赞数超2万,阅读量近550万。与上一年度相比,总发稿数增长200%,总阅读量增长72%,公号粉丝数增长55.7%,达20.4万。在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组织的政务新媒体月度榜单排名中,我局公号一直位于全国司法行政榜前十。
(五)监督保障
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力度,完善考核标准体系,政务公开绩效作为重要考核事项纳入我局业务处室及个人的年度考核。
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举办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邀请专家围绕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政务公开新要求等方面进行授课,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2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 | -1 | 1855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2 | -2 | 1070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5 | 0 | 7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 | 9226.592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6 | 2 | 0 | 0 | 0 | 0 | 1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7 | 2 | 0 | 0 | 0 | 0 | 6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4 | 0 | 0 | 0 | 0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七)总计 | 111 | 2 | 0 | 0 | 0 | 0 | 1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2 | 0 | 0 | 3 | 3 | 0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有待于继续探索创新;二是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有待于拓展新的展示方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努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我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建设,积极探索新型公开模式;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扩大公开范围,提高我局主动公开率;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内部联络制度,加大培训,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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