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2-29)
2015上海市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司法局
2016年2月25日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我局编制了2015年度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司法行政门户网站www.justice.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司法局,地址:漕宝路38号,电话:24029999。
一、概述
2015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心任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打造阳光执法体系,着力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和手段,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需求,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市司法行政48项重点工作,局主要领导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分管领导具体抓好日常工作,全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组织协调、法制部门审查把关、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并做好培训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开展了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对信息公开形势、工作要求、行政复议和诉讼以及保密审查等进行专题辅导,全系统9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市监狱管理局、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局属单位在2015年也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通过系列培训,全系统信息公开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强保密教育和审查工作。组织系列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推进依法定密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防止泄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该公开的一定要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四是印发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工作部门职责、公开原则、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方式及考核制度等操作规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的无缝衔接。五是不断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机关处室年度考核和区县司法行政机关的目标考核。同时将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的执法考评。
(二)不断丰富公开内容针对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深化狱务公开制度。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我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社会公众对监狱信息的实际需求,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将罪犯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收监和释放,减刑和假释,以及对罪犯申诉、控告和检举的处理,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等重点执法环节列入狱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建立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主动公开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和各类信用信息,为公众的选择提供了有效的评判依据。同时将内部监管产生的相关信用信息开放给相关政府部门和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动诚信政府、诚信社会建设。三是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市审改办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梳理编制了市司法局系统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责任事项目录,包括局系统行政权力405项、行政责任事项5527项等在内的内容在门户网及时发布。。
(三)切实创新公开载体一是行政许可完整对接市府网上办事大厅要求。开通网上预约,打通了始于网上申请,止于现场打印交付证件的办事业务全程上网,实现了我局19类94小项对外办事类服务信息化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并列入全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的首批全部业务上网队列。二是创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信息化平台、法律援助平台、司法鉴定信息系统,开通了上海12348app及微信服务号,初步形成了实体、网络及移动端的法律服务信息化全覆盖。三是建成了国内首个包括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主体数据在内的,具有数据集成实时性和完整性相统一的“法律服务主体数据库”,为明年深度推进互联网 为民服务规模效应打下技术基础。四是全面推进医调信息系统开发应用。该信息系统集信息收集、案件管理、统计分析、文书制作于一体,提升了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强化了纠纷调解流程的规范性,提高了调解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一是做精“法治上海”官方微信平台。坚持围绕社会热点进行正确法律解读,围绕司法行政和民生关注进行法治传播,生动宣传和灵活运用照片、动漫、图解、h5等多种新技术,进驻人民日报政务发布大厅,用户关注量和文章阅读量稳步上升,目前订阅用户超过3万,单篇文章最高阅读量达到33万,日均头条阅读量超过4千。二是通过法治上海、上海法治声音、群发短信等方式为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做推送服务,对国家司法考试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并每天推送“五问五答”司法考试政策咨询,提供有效便捷的信息服务,受到考生的普遍点赞。三是做实上海司法行政官方微博。坚持在“上海司法行政发布”官方微博同步更新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回应网民关切。今年,在微博开展的“我爱宪法我守规则晒承诺”有奖参与活动,吸引了众多网民的关注,为展示和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搭建了有效平台。
(五)充分发挥传统媒介主渠道作用健全完善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组织媒体通气会、记者座谈会及上海司法行政“好新闻”评选活动,让媒体及时了解上海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热点和工作动态,增强宣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一是加强与平面媒体合作。筑牢《法制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等中央驻沪及本市主流媒体的合作,及时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报道。二是坚持不懈地与东方卫视“新老娘舅”、上海法治天地频道“和大律师面对面”、“律师界”以及上海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直通990”、“政风行风热线”等节目和栏目的合作,积极提供新闻资源,全年共计播出节目1200余期。三是积极组织协调国务院新闻办策划制作的《中国道路与前景》专题宣传片摄制组来沪采访上海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司法部与中央外宣办共同策划制作的《法治中国——法律援助在中国》外宣片摄制组先后来沪采访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部分区县采访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四是打造社会影响力大的品牌栏目。与上海电视台多次沟通磋商,探讨达成开设电视专题栏目《法治特勤组》合作意向,预计2016年上线开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截至2015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77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6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91条,占9.52%;业务类信息7204条,占76.96%;其他类信息1266条,占13.52%。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司法行政要闻、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效能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
2.机构职责公开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机构设置;
3.政策法规公开情况: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标准及其政策解读;
4. 规划计划公开情况:教育培训计划;
5.司法行政监察公开情况:行政处罚公告、司法行政审批及公示;
6.办事规程:部门主要办事规程;
7.投诉举报:部门投诉举报地址、接待时间和尊龙凯时官方网站下载的联系方式;
8.人员任免和公务员招考:领导成员职务任免及公务员招考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在门户网“上海司法行政”的司法行政要闻、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大厅、法律服务和互动交流等板块,即时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财经信息和行政审批信息。
每月按时向市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本。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9件。其中,当面申请63件,网上申请39件,信函申37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看,35.25%涉及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信息,17.27%涉及司法鉴定信息,12.95%涉及行政执法以及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5.04%涉及公证信息,5.04%涉及法律援助信息,4.32%涉及人民调解信息,其余涉及司法考试和信访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受理的13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及时答复。在13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和部分公开”的80件,占总数的57.55%,主要涉及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信息等信息。其他情况59件。其中,“信息不存在”45件,占总数的32.37%;“未补正放弃申请”8件,占总数的5.76%;“涉及个人隐私”3件,占总数的2.16%,其余涉及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和主动申请撤销3件,占总数的2.16%。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因依申请公开而发生邮寄费331.7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5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维持的1件;行政诉讼4件,维持的4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度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312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06次,当面咨询接待83次,网上咨询23次。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20509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策解读、人员人员任免和公务员招考、年度公告和规范性文件。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对司法行政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和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距离。我们需要进一步提高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形式。不仅要用好传统媒体,更要进一步发挥微博、微信、app等新型网络媒体的作用,及时回应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使政府信息的获取更加便捷、及时。不断满足公众获取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的需要。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年报所涉及的统计数据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361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30.29%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9361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26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139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63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39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37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39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72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8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45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1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8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4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3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1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条 |
1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7204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23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83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06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0509 |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4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1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