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2-28)
2017年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司法局
2018年2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上海市司法局编制了2017年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www.justice.gov.cn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地址:小木桥路470号);电话:24029023;电子邮箱:zfxxgksf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市司法局依据市委办公厅和市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7〕14号)、《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7〕31号)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打造阳光政务为目标,不断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加强网站建设等一系列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渠道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拟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把信息公开工作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规划、同步管理、同步实施、同步监督,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及时更新和维护我局对外公开信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本市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沪府发〔2017〕5号)的要求,建立与政府履职相适应的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司法局于2017年9月成立“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照系统化、标准化、电子化的原则,2017年制订了上海市司法行政管理标准《信息公开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原则、部门职责权限、公开内容、方式和程序。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密的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操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指导和监督,坚决杜绝泄密情况发生。四是根据要求按时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市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和纸质文本。
3.强化业务培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知识的普及力度,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增强责任感。加强对局属单位和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业务培训,开展了全系统信息公开联络员的集中培训。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解读和信息公开典型案例的剖析,不断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强化平台建设。一是以政府网站建设的要求为标准,以市政府网络管理中心年度测评为抓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设置板块和栏目,在信息发布与更新、服务功能实用性、互动回应,以及网站浏览体验性等方面进行了较有成效地改进和完善,并建立了“政务动态”、“信息公开”、“政务大厅”、“法律服务”及“互动交流”等5大板块70多个相关栏目。二是加强政务动态板块与“法治上海”微信公众号、“上海司法行政”政务微博等局属新媒体的联动和资源共享。政务微信发布的信息均以不同角度在门户网站发布,所有在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均在政务微博同步更新,并通过政务微博及时搜集整理网民对相关信息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信息公开板块,设置了信息公开、最新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等三个主要栏目,并将原有的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合并完善为17个子栏目,重点加强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权力和责任清单等子栏目的建设,及时发布图文、问答等形式多样的全方位政策解读。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5573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2056条,政务动态信息2055条,互动交流信息1234条,政府信息187条,尊龙凯时官方网站下载的公告类信息30条,政策解读信息11条,有效提升了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增强了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深化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
1.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上海司法行政”的“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尽可能地做到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发布。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报请市政府备案,并在“上海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定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2017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行办法”要求,为规范、有序开展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在“信息公开”栏目下增设了我局主办并回复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情况的“建议和提案”子栏目。
2.权力信息公开。把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行政责任事项目录在“上海司法行政”集中展示,对两张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并在市审改办及时备案。2017年对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和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标准等两项内容在“上海司法行政”网和“上海司法行政”微博对社会发布,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在“上海司法行政”显著位置对社会公开,中介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布。严格落实“双公示”,严格做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网上公开。开展“双随机”行政检查的结果及时在“上海司法行政”向社会公开。
3.监管信息公开。完善依法行政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全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对接,探索形成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模式。深入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着力打造服务规范、体验便捷和资源共享的网上司法行政“服务超市”。实现线上审批与线下机制相结合,建立了与网上审批相对应的制度规范;逐步实现了行政审批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形成了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市局与各区局高效、集约、顺畅联动的公共服务平台。优化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完善律师行业自律信用平台,探索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自律信用平台建设,建立自贸区内法律服务行业以行政监管为重点的信用平台,探索失信惩戒机制。
4.狱务信息公开。完善狱务公开体系,开发罪犯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在罪犯近亲属、执法监督员和社会人士中取得良好反响。与市高院门户网站共享数据端口,公示罪犯减刑假释受理情况,网上公开“三类罪犯”执法文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设“上海监狱”微信平台和同名头条号,大大增进了社会公众对监狱工作的了解和认同。监狱普遍开展开放日活动,38国驻沪领馆官员走进监狱参观考察,良好执法形象得到充分展示。
5.财经信息公开。加大对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力度,按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在“上海司法行政”及时公开市司法局及局属单位年度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执行情况。在“上海政府采购”积极公开招标项目、中标结果以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确保采购信息、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公正、透明、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继续认真落实《条例》和《规定》以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转变观念,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截至2017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9163条,新增2557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22056条,占86.25%;互动交流类信息1234条,占4.83%,政策法规类信息72条,占0.28%;其他类信息2211条,占8.6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申请情况
2017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1件。其中,当面申请26件,网上申请92件,信函申请33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看,35.76%涉及司法鉴定人和鉴定所信息,25.83%涉及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信息, 8.61%涉及公证员和公证处信息,其余涉及戒毒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受理的15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及时答复。在151件申请中,“同意公开和部分公开”的115件,占总数的76.16%,主要涉及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信息等信息。其他情况36件。其中,“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5件,占总数的3.31%;“信息不存在”23件,占总数的15.2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7件,占总数的4.64%;“个人隐私”1件,占总数的0.66%。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因信息公开申请而发生邮寄费588.2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维持2件,终止审理1件,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1件。
被行政诉讼4件,驳回诉讼请求4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122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9次,当面咨询接待42次,网上咨询21次。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0689486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依次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财经信息、建议和提案以及政策解读。
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我局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如:工作机制和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严格工作责任,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是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开工作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三是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行政管理透明度,切实提升便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年报所涉及的统计数据均截止2017年12月31日。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数 |
条 |
25573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52.06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 |
10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31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15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26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3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62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33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51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115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7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23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5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1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1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22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21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42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59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0689486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4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4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588.2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588.2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